10月23日,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山大队执法人员依法拆除了一处位于爱丹路与光进街交汇处的违章建筑。
记者在爱丹路与光进街交汇处看到,这处违章建筑是一个20余平方米的简易棚子,紧挨着楼房一侧搭建,不仅影响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前段时间执法人员已经对当事人下达了法律文书,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比较配合,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将物品全都搬走,由执法人员找来专业人员对这个违章搭建的棚子进行了拆除。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山大队指导员李勇说,这次违建违反的条例是《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街道两侧私自搭建购筑物的行为,侵占了公共场地,不仅影响市容环境,也属于违章行为。
周边市民表示,拆除后避免了安全隐患,环境方面也整洁了,也消除了难闻的气味,卫生好了。
据了解,年初以来,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山大队共拆除违建19处,进学大队依法拆除16处。下一步,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将继续加大力度,如在巡查中发现各类违章建筑,包括门斗、棚子等,将依法进行拆除。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山大队指导员李勇说,今年是延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私搭乱建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发现后首先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在法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到期后自行不拆除的话,我们会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记者:张超
责任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