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高龄补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2019年,延吉市一项一项办好惠民实事,全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市民马玉芝今年92岁,她已经连续两年领取每个月300元的高龄补贴。老人高兴地说:“这个300块钱发了两年了,每个月都300块钱,到月就给我,国家对我们老人做的这些,让我觉得过的可幸福了。”
马玉芝老人感激党的好政策
据了解,2019年,延吉市85-89周岁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按3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按10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已累计发放349.74万元。
延吉市还印发《延吉市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延吉市持续开展农村低保核查排查“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治理重点、实施步骤等内容进一步细化,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城乡低保标准继续执行2018年标准,此标准一直位居吉林省前列。延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主任金敬善说:“目前,我们延吉市城乡低保户一共是9213户12642人,按照上面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我市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今年继续执行2018年的城乡低保标准,目前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2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年初至今共发放保障金9213.98万元,城市低保标准继续保持省州第一,农村低保标准保持全州第一全省第二。”
记者:姜丹丹
责任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