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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关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1-08-02 19:48:57 来源: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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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京、张家界、郑州、扬州等地本土感染人数持续增加,蔓延趋势仍未有效遏制,已扩散蔓延至全国多个省市,病毒溯源为德尔塔变异株,存在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为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密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近期从中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来(返)延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具体管控措施如下: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延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中高风险所在的县(市、区)来(返)延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其他重点区域入延人员进行健康监测14天。

二、广大市民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非必要不离省。

三、全市中小学离延教职工及学生,务必于8月5日前返回延吉市,并主动向居住社区(村)报备行程。国内除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之外的其他低风险区来(返)延教职工和学生,从返回之日起至开学前一天,自觉配合社区(村)进行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健康监测期间如无异常反应,可如期返校;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及体征,应及时向居住社区(村)报告,由市卫健局指定专人专车送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四、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防疫措施,公众进入公共场所要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吉祥码”“行程卡”。

五、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不要自服药物缓解症状,尽快到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旅居史及接触人员情况,积极配合医疗人员调查。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快新冠疫苗“全民接种”进度,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应接尽接”人群,须接种疫苗。请适龄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区(村)预约接种。按照全省疫苗接种统一安排,12-17周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将于8月启动,请密切关注最新动态。

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须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消毒、通风、限流等措施,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发现来自重点地区的旅客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相应措施。

八、即日起,所有药店一律停止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及中成药制品,需要购买上述药物的人员请前往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就诊。

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切实强化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非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禁止收治具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的可疑患者,对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要进行信息登记,依照防控工作要求转至延边第二人民医院。

十、坚持非必要不聚集,为了亲朋好友的健康,请大家坚持做到非必要不聚集,尽量避免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切实降低因聚集而产生的疫情感染风险。

十一、广大市民要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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