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在延吉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代理主任王燕铭,副主任丁兆丽、金相镇、魏亚利,秘书长金璟琳及常委会委员37人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由魏亚利主持。
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州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州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全州朝医药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关于召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听取了关于补选省人大代表事项。
在分组会议上,与会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由王燕铭主持。
会议对《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省人大代表事项;会议还公布了满意度测评结果。
王燕铭在会上讲话。他指出,我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全州各级人大系统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的新形式、新路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州得到更加有效贯彻实施,为延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人大力量。
副州长朴学洙,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春山,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院长金忠一,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闫立华和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政府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卫健委、州应急管理局、州朝鲜语文工作办公室、州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州人大相关专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州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来源:延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