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延吉一男子在驾驶证被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被延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4日。
今年10月14号晚间11点多,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有驾驶员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过调查,弃车逃跑的是违法嫌疑人吴某,当天他在延吉市北山街北大新城东门一处停车位内倒车时,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吴某弃车逃离了事故现场。
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事故处理中队 民警程智表示:“经过调查,这个男子长时间没有检验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了,没有驾驶证的时候倒车把别人车给撞了,他害怕被处罚,所以他把车扔在现场就逃跑了。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就属于无证驾驶,这样就构成了明知发生事故还躲避法律责任,弃车逃跑。”
事故发生后两天,违法嫌疑人吴某主动到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询问,吴某如实陈述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事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吴某被延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4日,罚款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