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着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延吉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加大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分析、排查、跟踪力度,采取通报曝光、警示教育、深挖根源、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苗头提醒、跟踪问效等方式,有效运用案件资源,坚持典型案例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教育,最大限度挖掘查办案件的“附加值”,让每一起案件“增值”。
以案明纪,提醒谈话敲警钟
与“四种形态”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照典型案例和案件多发领域普遍问题,延吉市纪委监委将“事后惩处”与“事前提醒”两手抓,将提醒谈话作为经常性工作,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针对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引正纠偏,从而真正达到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的目的。针对办公经费使用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健全、扶贫项目监管不到位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延吉市纪委监委采取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相结合的方式,真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9年,市纪委常委及时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共计约谈325人次,通过敲警钟的方式,真正做到变被动惩治为主动预防。
以案警示,充分发挥教化功能
延吉市纪委监委始终把案件警示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工作来抓,做到提醒在前、警示在前、教育在前。
“义利观的错位、理想信念的淡化,导致我淡忘了从政的初心,淡忘了党旗下的誓言,淡忘了履职时坚定的承诺……”延边州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镜鉴》中,延边州政府原副秘书长王玉珏在审查调查时声泪俱下的忏悔,给党员干部带来了强烈的思想冲击和心灵震撼。2019年,延吉市纪委监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全市90余个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覆盖3万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为切实将查办的案件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延吉市纪委监委聚焦重点领域,结合重点案件,通过建设“廉政教育长廊”、召开“以标治本”干部警示大会、拍摄忏悔视频、组织严重违纪违法人员撰写《忏悔书》,参加庭审旁听等方式,不断丰富警示教育载体,开展全方位警示教育,全面推进警示教育身边化、常态化、全覆盖。
不断加强农村以案促改宣传教育工作薄弱环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延吉市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为教材,先后在7个贫困村制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宣传展板,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动以案警示教育向村级党组织延伸。
以案资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在案件查办后,深入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督促自查自纠,是做好“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延吉市纪委监委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职责和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效手段,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等优势,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问题隐患,在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的同时,及时向有关党组织和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被建议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补齐体制机制方面的短板,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干部、完善相关制度的目的。
针对犯罪嫌疑人金某某两次以虚假合作社名义向市民宗局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的问题,延吉市纪委监委除对相关人员履职不力情况进行严肃问责外,对民宗局项目管理中资金申请、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等多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市民宗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制定《延吉市民宗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项目整改台账,强化项目动态管理,并对廉政风险较高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党性教育,实行轮岗制度,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2019年,延吉市纪委监委共下发涉及扶贫项目、财经纪律、健全机制等各方面建议22份,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治本功效。
编辑: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