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珲春市认真落实保障责任,持续加强汛期环境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日前,珲春市环境监察大队对紫金矿业曙光金铜矿、大唐珲春发电厂等尾矿库(贮灰坝)和污水处理厂、老龙口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现场督导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汛期各企业污染设施以及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正常上传。
该市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气象、水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等,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对尾矿库、重点河流、重要湖库、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等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逐一排查。适时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工业污染源加密监测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同步科学进行处置。
该市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五个第一时间”制度,确保组织有力、应对有序、处置科学,把环境损害降到最低程度,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舆论应对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准确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权威信息。
记者:徐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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