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即日起,公交站点30米以内路段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对违规车辆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不扣分的处罚。
为进一步改善延吉市城区交通环境,有效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确保公交车安全停靠和正常通行,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交警部门结合城区道路实际状况,将对公交车停靠站点区域车辆违法停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违反规定停放于公交车停靠站点区域的机动车予以处罚。
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中队长赵永义表示,公交车站点被社会车辆和私家车占用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公交车不能进入站点停靠,很多乘车人只能在马路上下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也会导致交通拥堵。

违规停放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不得在距离公共汽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也将采用电子抓拍、电子监控、现场处罚、群众随手拍举报等方式,对占用及行驶占用公交车专用停靠点的其他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驾驶人进行处罚。按照相关规定,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不扣分。
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中队长赵永义提醒,所有的交通参与者,不要违规停放机动车,为公交车驾驶员的停靠营造便利条件。
记者:宋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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