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腐败扩散蔓延,既要靠依规依纪依法惩处,又要靠制度治理和监督约束。今年以来,围绕省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1133”工作思路,延吉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与推动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体制结合起来,达到制度建设不断加力,监督实效不断增强的效果。
抓责任落实机制。为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体系,厘清岗位职责,强化沟通协作,延吉市纪委监委各室(部)、派驻纪检组、巡察办根据部门职能,制定本部门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图、架构图,实现对部门工作的细化梳理。为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带头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带头严格落实制度要求,通过加强日常调度、重点督促、定期检查等形式,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确保知责明责、守责尽责。
抓日常监督机制。制定出台《延吉市纪委监委关于反映市管干部问题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的操作办法》《延吉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关于在查办违法犯罪案件中政治面貌、公职身份等情况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等系列制度,从接受信访举报“第一棒”,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全流程,延吉市纪委监委坚持用制度建设规范监督职责,推动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抓联动监督机制。着力促进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巡察办之间的协调协同、联动互动,形成监督合力。制定《关于延吉市纪检监察片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在不打破已有组织架构的基础上,整合监督力量、盘活现有资源,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的转变;制定《关于实现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结合融合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巡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的意见》,做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频共振;出台《延吉市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细则(试行)》,督促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彻底、改到位。
抓队伍建设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学习模式,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延吉市纪委监委采用全员培训、全员测试等方式,强化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民法典》《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做到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工作要求心中有数。制定印发《延吉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 “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项纪律及道德、社交、团结等15个方面列出负面清单,划出行为“红线”和道德底线,将严要求、严标准、严措施、严管理贯穿干部监督管理始终,切实把对干部的严格监督管理体现在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编辑: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