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延吉市委政法委获悉,延吉市荣获2020年度吉林省“平安县(市、区)”荣誉称号。
据了解,吉林省平安县(市、区)创建标准为:
一、本辖区未发生下列重大事项:
1、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案(事)件;
2、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3、学校、医院、其他公共场所极端刑事案件;
4、影响经济秩序案件;
5、公共安全事件。
二、平安建设考核达到标准分以上。
三、人民群众安全感达到90%以上。
根据平安吉林建设考核办法规定,对达到平安建设考核标准的县(市、区)授予平安称号,连续三年达到平安创建标准的,授予平安杯,连续两届获得平安杯的授予平安鼎。
2020年,延吉市平安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平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资源力量,以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防范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推进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明显提高、平安延吉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为延吉市振兴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2021年,延吉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稳定,把做好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等方面夯实基础、狠抓落实,推动平安延吉建设持续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