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近日,延吉法院行政庭灵活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化解了一起因被征收人未自动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政府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为实质化解行政纠纷,法官受案后提前阅卷,当即打电话询问被执行人对强制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具体意见。因被执行人异议较大,法院依法举行听证会,经审查,被执行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案涉房屋系其与老伴唯一生活住房,该房屋所占土地种植的经济作物和养殖家畜为其二人主要生活来源,但因其对案涉房屋所在的征收项目补偿安置具体政策不了解,导致其拒绝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通过与政府的交涉了解到,被执行人的房屋价值虽然已经评估补偿价款,但因双方存在沟通不畅,被执行人的房屋附属物并未评估作价,且被执行人至今不清楚回迁安置房源的具体情况。基于以上情况,本着实质化解纠纷和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主审法官通过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列举同类案例等方式,引导被执行人依托府院联动协调化解机制对该案进行诉讼中的协调化解。经法院协调,被执行人的态度有所缓和,同意进行调解。
随后,政府征收部门按照程序对被执行人的附属物进行补充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制定了两套补偿方案。最终,被执行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根据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价值,被执行人另补交差价款2万余元即可搬迁获得70平方米的楼房,被执行人对此套补偿方案表示满意,并同意主动腾出房屋。政府征收部门也撤回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延吉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统筹行政机关组织优势和人民法院专业优势,从实质上化解行政争议,高效快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