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金某来到延吉市人民法院,向延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金永权送上锦旗和感谢牌,对金永权在工作中勤勉尽责、为民解忧表达感谢和敬意。
据了解,在该院执行局受理申请执行人延边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周某、延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评估、拍卖了周某名下的一所房屋,拍卖款为21.6万余元。由于周某在延吉市人民法院除此案还有另一件债权人为金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且周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因此另案债权人金某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该房屋拍卖款。对此,该院执行局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债权人金某的意见,并组成合议庭对其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金某符合参与分配条件,随后执行法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制定了分配方案,在本次分配中金某成功分得5.1万余元。
公平正义不仅存在于一次次的判决中,更在于裁判结果的兑现,要让人民群众“纸上权利”即生效裁判文书中确认的合法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延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把执行工作干在实处,使申请执行人看到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速度,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编辑: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