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延边州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在延吉召开,听取2018年以来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关于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情况的汇报,审议《延边州关于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吉林省委常委、延边州委书记、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锦尘主持会议并讲话。延边州委副书记、延边州政府州长、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寿浩,延边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姜虎权,延边州政协主席韩兴海出席会议。
田锦尘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做好各项配合准备工作。
田锦尘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积极主动做好综合联络、材料准备、信访案件办理、现场督办、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工作。要严格工作纪律,坚持驻地办公,强化工作时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决执行督察组的决定,坚决服从督察组的安排,坚决落实督察组的要求,有力解决好延边州生态环境领域和群众密切关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延边,当好生态强省建设的排头兵。
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有关延边州领导,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延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