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复工复产工作,确保法律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推进,4月6日至4月8日,延吉市司法局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排查走访,重点查看已复工的律师事务所是否已配备体温枪、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品,是否有专人负责消杀、测温、扫码和登记,上岗人员是否持有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情况。
在排查中,检查组发现,有一家法律服务所存在未按规定报备擅自到所上岗情况,检查人员立即责令其停业整顿,并给予通报批评。
编辑: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