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司法局三道湾司法所接到三道湾镇北张芝村村民苏某打来的电话,诉说其与表弟王某的土地纠纷,并请求司法所给予调解。
据了解,2019年3月份,苏某与表弟王某通过村委会签订了一份5.5亩的土地转包合同,双方约定由苏某租种王某的土地,每年向王某支付2200元的租金(每亩400元),租种至2024年11月,每年的直补款双方一人一半,每年的轮作补助费用由苏某领取。期间,双方一直按合同履行彼此义务,近两年由于国家的政策较好,种植粮食的补助款逐年递增,王某有点眼红,找到表哥提出每亩再涨50元租金,否则就不让苏某租种。了解相关情况后,三道湾司法所所长姚达兵协调镇相关部门一起到争议地头进行现场调解。姚达兵告诉王某,双方的租种合同期限到2024年11月,如果未经苏某同意,王某擅自提高土地耕种租金,属于违约行为,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经过将近一小时的调解,最终苏某和王某达成一致意见:由苏某继续耕种土地至2024年11月,维持现有租金不变。合同到期后,双方再协商具体的租金。至此,一场由表兄弟引发的土地纠纷顺利得到化解。
在今后的工作中,延吉市司法局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积极参与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编辑: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