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三道湾镇东沟村村民吴某在村委会做完核酸检测,开车倒车时不慎将停靠在村委会的一辆老年代步车刮蹭掉一块油漆,并且在代步车右侧留下了两道深深印痕,导致车体受损。于是吴某找到代步车车主崔某谈了两次,双方因为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由此产生了纠纷。无奈之下,吴某打电话联系了延吉市司法局三道湾司法所,请求司法所出面进行调解。
三道湾司法所所长姚达兵接到情况反映后,马上打电话联系到崔某,约他到司法所调解室协商解决此事。调解中,崔某对自己刚买不到3天的代步车被刮坏心疼不已,要求吴某必须赔偿自己800元;而吴某认为对方要的太多,被刮的车辆车面损失面积不大,如果重新喷漆可能需要300元左右,用不了赔偿这么多钱。双方你来我往,寸步不让。一时间,调解陷入僵局。姚达兵决定先让双方冷静一下,然后再分头做双方工作。
在详细了解了双方诉求后,姚达兵将吴某和崔某叫到一起,从维护双方的利益出发,进行现场调解:吴某本人操作失误弄坏了崔某的汽车,属于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双方是邻居,吴某又不是故意损坏,而且他的车没有全险,崔某应该体谅一下,适当给予照顾。经过将近2个小时的说和与调解,最终,吴某和崔某达成了一致意见:吴某一次性赔偿崔某400元,崔某不再追究吴某其它任何责任。一起因车辆刮蹭引发的邻里纠纷,在三道湾司法所的调解下得到顺利化解。
延吉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矛盾纠纷、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始发阶段,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