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上、下卷)经党中央批准,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编写。该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于2022年1月24日在全国发行。
该书分上下卷,共11章、83节,约49万字,史料丰富、凝练生动,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特别是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七章 在伟大历史转折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中焕发生机活力
第四节 大力开展改革开放宣传教育
对外开放和兴办经济特区的宣传
在改革推进的过程中,对外开放逐步展开,并取得重大突破。吸引和利用外资、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项目),是对外开放的重要方式和步骤。到1981年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达到48家(不包括经济特区举办的35家)。
创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1979年4月,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提出,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必要的自主权;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和侨乡汕头市举办出口加工区。福建省委也提出类似的设想。中央对此表示支持。关于如何命名这几处实行特殊政策的地区,邓小平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先行一步”,并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党和国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在中央决策的推动下,来自四面八方的特区建设者披荆斩棘、艰苦创业,短短几年间,将深圳、珠海这些昔日落后的边陲小镇、荒滩渔村,建设成为生机勃勃的崭新城市,创造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
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1985年2月,中央批准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1988年3月,国务院将140个市、县,包括杭州、南京、沈阳3个省会城市新划入沿海经济开放区。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批准设立海南省和建立海南经济特区。1990年4月,党中央作出开发开放上海浦东的重大决策,掀开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的崭新篇章。
1984年初,邓小平视察深圳、珠海、厦门等经济特区并题词,充分肯定特区建设的成就。他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1991年初,邓小平视察上海。在谈到浦东开发问题时指出,开发浦东,这个影响就大了,不只是浦东的问题,是关系上海发展的问题,是利用上海这个基地发展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流域的问题。邓小平对特区的肯定,使对外开放迎来了新的机遇。
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1980年4月8日,中央成立对外宣传小组,以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领导。1983年2月24日,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宣传小组发出《关于实施(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加强对外国记者工作的通知》。3月1日,外交部在北京为中外记者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4月25日,中国记协安排我国首批新闻发言人会见中外新闻记者。这是我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后举行的第一次活动。1986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宣传小组召开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会议强调,中国实行开放政策,要与世界各国和人民增进相互了解,发展友好往来和互利合作关系,这就首先需要使各国对今日的中国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1987年7月18日,经中央书记处讨论通过,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宣传小组、新华通讯社印发《关于改进新闻报道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在开放形势下,要经常研究并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对外报道,释疑解惑,增进世界人民对我国的正确了解。
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后,外电外刊和港澳舆论担心这会影响中国的对外开放。为了增强国外对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的信心,1988年11月18日,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在对外宣传中贯彻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宣传我国将坚定不移地实行开放的基本方针和各项政策,用事实向国外说明,“治理环境,整顿秩序”从总体上讲不会影响对外开放政策,而且将为对外开放提供更好的环境。要及时报道对外开放的新措施新进展,以显示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1989年2月20日,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研究室印发《关于当前经济宣传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沿海经济发展战略的提法。在当前关于对外开放和实施沿海发展战略的宣传中,应多讲这些方面的成绩和经验。
来源:趣味溪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