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工作部署,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9月29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宣判3起盗抢骗案件,对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盗抢骗”犯罪都是以公私财产为目标,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此类案件的发生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感和满意度。此次集中宣判的“盗抢骗”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彰显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财产保护的安全感、和谐生活的幸福感,实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一直以来,延吉市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盗抢骗”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落实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各项机制,提升打击犯罪的能力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编辑: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