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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3 16:34:48 来源:延吉融媒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表彰了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延吉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41家商业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赵月清等40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记者:刘建
编辑:赵美英
责任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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