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广播电视台
  • 客户端下载

应急科普|汛期高温危险化学品安全提示

时间:2021-08-08 14:17:42 来源:延边应急管理

分享到:

八月份气温高,雷电、暴雨、强风等极端天气增多,对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带来不利影响,特别是受热易分解物质安全风险增大。受热易分解物质具有在受热时容易发生分解反应的特性,部分物质放热剧烈,甚至发生燃烧爆炸,且往往释放有毒有害气体。近年来已多次引发重特大事故,如:2011年河南信阳“7.22”特别重大卧铺客车燃烧事故,由非法装载的偶氮二异庚腈受热分解爆燃引发;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由硝化棉自分解燃烧导致硝酸铵爆炸引发。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因受热易分解爆炸物质引起的燃烧爆炸事故,州应急管理局提示:

各有关化工和危化品企业要对本企业生产和储存的受热易分解物质逐一进行排查,确保生产工艺或储存条件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储存场所必须严格落实降温、通风等安全管控措施;运输受热易分解物质必须选用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危货运输车辆,严防高温条件下引发事故。

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城市运行管理局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底数,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将涉及受热易分解物质的企业作为执法检查、明查暗访的重点,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处罚。

部分受热易分解爆炸物质名单

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胍、硝化纤维素(硝化棉)、2,4-二硝基甲苯、2,4-二硝基苯酚、2,4-二硝基苯酚钠、高氯酸铵、过氧化二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异丙苯、过氧苯甲酸叔丁酯、偶氮二异丁腈、偶氮二异庚腈、叠氮化钠,其中硝基胍、硝化纤维素(硝化棉)、2,4-二硝基甲苯、2,4-二硝基苯酚、2,4-二硝基苯酚钠、偶氮二异丁腈、过氧化苯甲酰等物质属于自催化物质,无需加热自身能发生分解反应,在通风不畅、热量集聚情况下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安全风险更高,更应引起足够警惕。


温馨提示 

当前全州已进入主汛期,多雨潮湿天气对危化品安全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遇水反应的化学品会积热自燃或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易引发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安全风险增大。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防范危化品事故发生,州应急管理局提示:

化工和危化品企业要对本企业生产和储存的遇水反应化学品逐一进行排查,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严格落实防汛、防雨、防潮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城市运行管理局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近期要将涉及遇水反应化学品的企业作为执法检查、明查暗访的重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处罚。

部分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名单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碳化钙(电石)、碳化铝、硅铁、氮化锂、苯基溴化镁、甲基二氯硅烷、乙基二氯硅烷、五硫化二磷、二乙基锌,钠、钾、锂、铷等碱金属,磷化铝、磷化钙、磷化钠、磷化钾、磷化镁、磷化锌、磷化锡等磷化物,钾合金、钾钠合金、钙合金、钡合金等。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