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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迎重阳”300余万元政府消费券将于10日发放

时间:2021-10-09 15:49:56 来源:延吉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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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延吉市商务局了解到,为加速推动消费持续回暖、稳步增长,10月10日10:00至10月17日23:59,延吉市政府投入311.675万元,开展“迎重阳”消费券促销活动。

据了解,此次投放的消费券分为275万元百货零售类消费券和36.675万元成品油类消费券两种类型。在活动期间,消费者可在支付宝app搜索“码上优惠”小程序或活动期间内前往指定商家,通过扫描商户入口处或收银款台的支付宝小程序“码上优惠”二维码,进入“度重阳消费券促销活动”领券操作,可按需选择各档位消费券,每种面额的消费券,每个用户限领1张。

此次,百货零售类消费券面额分别为10元(5000份)、20元(5000份)、40元(5000份)、100元(4000份)、200元(4000份)、400元(3000份),共计发放消费券26000张,合计金额275万元。

消费满50元抵扣10元、消费满100元抵扣20元、满200元抵扣40元、满500元抵扣100元、满1000元抵扣200元、满2000元抵扣400元

成品油类消费券面额分别为15元(14450份)、30元(5000份)两种面值,共计发放消费券19450份,合计金额36.675万元。

消费满100元抵扣15元、消费满200元抵扣30元

消费券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不得使用消费券购买储值卡、购物卡、加油卡等消费卡;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消费券有效期为2021年10月10日10:00至10月17日23:59(注:成品油类15元消费券有效期为自领取后10日内有效),过期自动作废且活动期间该消费者无法再次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时,消费券自动作废,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且不能再次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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