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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法院春节前夕开展集中执行“清尘行动”

时间:2022-01-28 08:27:13 来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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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三天的集中执行行动——2022年“清尘行动”第一期,借助春节前夕“返乡潮”,成功将许多平时“查无此人”的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节前了却许多申请执行人的一桩“烦心事”。

1月18日清晨六时,延吉市人民法院10余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清晨六时三十分,各小组按照执行行动预案分别乘坐6辆警车赶赴被执行人的住所。

案例一:好友竟欠钱不还?

谢某与孙某系朋友关系,因孙某急需用钱,向谢某借钱共计5万余元。约定还款时间已过,谢某多次催要欠款未果,遂将孙某诉至延吉市人民法院。

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由于孙某未按照调解协议自动履行,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首次执行过程中,谢某与被执行人孙某达成执行和解,法院终结对案件执行。但之后孙某再次“反悔”,未按照和解协议自动履行。该案在恢复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孙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多次传唤孙某到法院,孙某拒不配合。1月18日,执行干警赶赴被执行人孙某现住所,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承办人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孙某仍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于是法院决定对孙某采取拘留措施。

案例二:九天追回全部执行款

延边某装饰工程公司对本市一公寓旧房屋进行翻修,将该工程的木质漆打磨翻新工程分包给尹某。工程结束后该公司却未按约结清余款,尹某多次催要,一直遭遇“踢皮球”。

无奈之下,尹某诉至延吉市人民法院,胜诉后又申请执行。法院于2022年1月10日立案执行,随后向被执行人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杜某,杜某一直拒接电话。干警在与申请执行人确定杜某住处后,于1月19日清晨赶赴延吉某小区找到杜某。杜某一度不予认可该笔债务。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需承担的一系列后果。最终,杜某终于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从立案执行到追回全部执行款仅仅9天。

本次清尘行动共计三天,在此期间共拘传16人,拘留7人,达成执行和解7件,执结26件,执行到位金额87万余元。立足自身职责使命,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延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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