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那你知道“笑气”吗?“笑气”的品名为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氧化剂,吸食后会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并形成诡异痴呆的“笑容”,所以俗称“笑气”。“笑气”虽未被列入毒品名录,但长期吸食“笑气”会让人在生理和心理上产生依赖,造成认知功能损害、记忆力损害,甚至损害脑功能,对人体的损害不亚于毒品。因其具有轻微的麻醉作用,吸入时能让人产生一定的幻觉和欣快感,所以近年来也逐渐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新的牟利工具。
7月14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三名被告人因非法经营出售“笑气”牟取暴利被依法判刑。这也是延吉市首例售卖“笑气”的案件。
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间,被告人孟某等三人违反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且在用于非正常用途的前提下,在外省购买“笑气”。后在其租用的车库中存放、封装,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和电话联系等方式,在延吉市向不特定人群非法出售,牟取暴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经法院审理,依法对三名被告人各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笑气”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违法经营售卖危险化学品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一直以来,延吉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升依法、准确、及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水平,有效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