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12月12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联合延吉市财政局组建督导组,到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针对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争取的4380万元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检查内容聚焦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和拨付情况,项目运行和效益情况,档案资料情况等,并重点检查了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滞留等现象。
督导组要求,企业要落实好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制,提高项目资金执行率,确保项目资金执行率与工程实施进度相匹配,同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健全项目和资金管理台账,科学管理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生态环境部门和财政部门将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围绕资金使用、项目进度、项目质量、建成项目运行等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把有限资金花出最大效益。
通讯员:韩龙玉
编辑: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