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延吉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延吉市现有空置保障性租赁住房80余套,满足条件人员可申请入住,将以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人员供应住房。
申请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延吉市无住房、工商注册信息注册资本在5万元以内;单人单户家庭月收入低于3760元,户口内有两个及以上成年劳动力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且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租金支付能力 ;消防救援人员、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新就业大学生、新就业无房职工 、新市民、市或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见义勇为家庭、伤残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父母、配偶、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无房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符合条件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工资收入证明、无房证明等相关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社区提交申请,街道社区审核合格公示结束后,将《公共租赁住房对象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至住房保障中心,经民政局进行信息比对,审核通过后由申请街道通过抽签方式分配房源。
详情可致电延吉市住房保障中心:0433-43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