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吉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延吉市市直事业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和招募就业见习人员。
见习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延吉市市直事业单位,能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能够按照要求对就业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见习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并为见习生办理意外伤害险。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就业见习补贴由财政全额供款,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除财政供款的就业见习补贴外,应自筹资金,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见习期低于3个月的,不予补贴。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各申报单位需向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吉林省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延吉市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表。经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定后,在“吉林智慧人社”网厅进行网上申报。对征集到的就业见习岗位,在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等信息到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名。
根据岗位征集和见习人员报名情况,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将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岗位推介和就业见习对接活动。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申报地址为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联系电话0433-2523066,邮箱地址yjrc20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