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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起纠纷 温情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4-08-19 15:57:32 来源:延吉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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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延吉市司法局进学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医疗事故纠纷。

2024年5月,李某因身体不适在延吉市某医院进行胃镜检查,期间突发严重心律失常,随即转入抢救程序,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同院方共同委托某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医患双方具有同等责任,并按照吉林省死亡赔偿标准建议院方赔付死者家属死亡赔偿款43万余元。死者家属认为院方除死亡赔偿外应另给付李某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住宿费等12万元,而院方不同意承担死者家属提出的巨额赔偿请求,只同意按照死亡赔偿标准赔偿死者家属43万余元。死者家属在未得到死亡赔偿金期间,将此事拍摄、制作视频发布到社交媒体,对院方造成较大的名誉影响,至此院方拒绝再与死者家属沟通并建议其走正常司法程序。死者家属在与院方僵持不下后来到进学司法所申请调解。

了解具体情况后,考虑到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而且死者家属情绪较为激动,工作人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工作人员耐心安抚死者家属的情绪,向其阐明应该通过合理渠道、方法与院方商谈赔偿金,不能采取过激甚至违法行为进行维权,并劝说其应尽快下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对院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视频。另一方面,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向院方代表阐释,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引导院方代表换位思考,考虑死者家属一方的伤痛以及家庭未来所面临的各种困境,适当增加赔偿金额,而死者家属也表示愿意下架之前发布的视频,并向院方就此事道歉。院方代表表示理解,会再与院中其他负责人再次商议赔偿方案。经过多次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死者家属下架所有已发布视频、不当言论,院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赔偿金总计55万元。至此,该起医疗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下一步,延吉市司法局将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坚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建立更加高效的调解机制,最大程度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初审:黄同宇

复审:曹阳

终审: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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