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司法局河南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老年伴侣因分手费而产生的情感纠纷,及时有效地防止矛盾激化。
日前,居民张某来到河南司法所反映,其与施某一起生活多年未领结婚证,相处期间双方经常吵架、冷战,矛盾激化时甚至动手。张某表示自己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不能再生闷气,想和平分手,提出以一万元作为分手费用,并限施某于三日内搬离其住处,以后互不打扰,但施某表示不同意,要求其拿出两万元才同意搬离张某住处。因双方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张某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在初步听取张某诉求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合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上门走访,向施某核实情况。施某表示确有此事,她本人也想结束这段感情,张某经常因一点小事而发火,与他一起生活了十几年,一直在照顾他的生活起居,现在她也需要每天吃药、打胰岛素,而且没有经济来源,所以不同意一万元的分手费,必须给付两万元。
在了解到双方的分歧点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分而化之的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单独沟通。在与张某的沟通中,工作人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阐述施某对其长期以来照顾的事实,再加上施某如今体弱多病,独自生活缺乏基本保障。经过认真思索,张某的态度有所动摇,表示自己的退休工资也不多,可以再拿出三千元一并作为分手费。待张某表明自己的立场后,工作人员又立刻与施某进行沟通,告知张某的让步,希望她也能退一步。施某在了解这个情况后,也明白一万三千元已是张某最后的底线,表示愿意接受此结果,并于三日内离开张某家。至此,该起情感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下一步,延吉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以源头预防为着力点,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模式新举措,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初审:黄同宇
复审:曹阳
终审: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