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朝阳川人民法庭副庭长吴美君受邀来到《平安延吉》栏目,接受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内容的访谈。
节目上,法官细致解答节目主持人的问题,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条文规定及概念,释明老年人拥有的权利内容,讲清子女赡养老人的具体责任,并以典型案例为示例,生动形象地揭示法律对老年权益保障的重要作用。法官还结合庭审工作实际,呼吁子女关注老年人生活,尊重老年人婚姻等家庭关系问题,子女和老人能互相包容和理解,正确处理家庭纠纷,建设和谐共处的家庭氛围。
法律小贴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老年人权益有哪些?
(一)自由处分自己名下财产的权利;
(二)享有要求子女赡养自己的权利;
(三)享有自由再婚不受干涉的权利;
(四)享有自由订立遗嘱的合法权利;
(五)享有继续获得教育的合法权利;
(六)享有获得社会关爱的合法权利;
(七)享有获得司法援助的合法权利。
2.关于子女赡养老人,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不能因为父母有退休工资或者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就将父母置之不顾,老人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指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而对于没有子女的老人,可以选择签订遗赠抚养协议,通过老人赠与财产,他人为其养老的方式,实现老有所依。
3.老年人有什么特殊的司法救助形式?
在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其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受理后,按照规定应预交诉讼费用。
如老年人对此有困难的,可以凭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缓交、减交甚至免交诉讼费;如老年人需要获得律师帮助的,又没能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向当地村民委员会、司法所、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相关部门会为其免费指定律师。
4.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法定继承是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嘱继承又分为自述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初审:黄同宇
复审:曹阳
终审: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