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吉市人民法院通过府院联动、多元共治、依法调处、长效化解等创新实践,推动延吉市行政诉讼案件从“末端处置”到“源头治理”,从“程序终结”向“实质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近日,延吉某酒店公司代表将一面锦旗送至该院行政审判庭,感谢承办法官为企业办证纾困作出的努力。
2024年7月,该酒店成立大型快捷平价宾馆酒店公司,公司成立后积极办理各项证件执照,但因该酒店所在的物业大厦曾办理过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按照同一处所不能办理两个许可证的法律规定,不予受理该公司办理该许可证的申请。没有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虽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但是按照行业规定无法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订房和网络宣传,致使该酒店的经营出现困境。遂该公司在通过行政复议仍维持原行政决定书的意见后,起诉至延吉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受案后,充分与当事人、行政机关和复议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案情,并调查之前在该处所办理过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的具体情况。在得知该企业已经与酒店物业大厦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在该处所经营的情况后,积极协调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特事特办”,在接到该案件三个工作日内就为该公司成功办理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解决了该公司的燃眉之急,也使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达成了和解。
该案件的顺利解决不仅体现了延吉市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更彰显了延吉市府院多元协调共治的效率及行政机关敢于“刀刃向内”的勇气。“法治为民、实干为要”。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的道路上,延吉市人民法院将努力抓住每一个把行政争议转化为推动治理现代化的契机,让每一起纠纷的解决都成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增进社会信任、促进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
通讯员:罗春森
初审:黄同宇
复审:曹阳
终审:王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