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邵法官,这笔钱真是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9月13日上午,刘某来到延吉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心系百姓,高效执行”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邵将的手中,对执行法官公正司法、高效办案表示真诚感谢。
2020年7月28日23时许,延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王某在履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与于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后座位坐着刘某)相撞,造成王某、于某、刘某受伤。刘某为索要赔偿,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该公司应支付刘某赔偿金。由于该公司与刘某达成和解后并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刘某依据民事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延吉法院于2021年8月19日立案执行。
立案后,该院执行局集约化团队及时查询了该公司的单位账户,并对其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经过网络查控,该公司的单位账户仅有少量存款,承办法官立即与刘某沟通说明上述情况,并电话告知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该公司再次表示出和解意愿,但刘某因治病急需用钱,且考虑到之前该公司并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故不同意被执行人提供的和解方案。
2021年9月1日,刘某向法院提供线索,承办人了解到该公司的公司账户会在2021年9月8日汇入一笔款项这一线索后,重点关注该公司账户资金的变动,并在9月8日的系统查询中,发现确实有一笔款项进入到该公司账户内。承办人立即对此款项采取冻结措施,并依法对执行款进行划拨,将执行款支付给刘某,使该案顺利执结,及时为申请执行人刘某解决了困难,积极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一面锦旗不仅代表了对执行法官的感谢与认可,更是对执行局全体干警的鞭策与鼓励。今后,延吉法院执行局也将依法运用各类执行措施,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捍卫法律权威,坚持在公正司法中践行为民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