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前,我州正在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将接受国务院食安办现场评估验收。为此,希望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共同努力,为我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添砖加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二是认真细致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清理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按时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制作、经营、存储等各环节过程管理与风险控制,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利用自身资源,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社会宣传,努力提高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衷心感谢各单位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
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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