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就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养老诈骗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是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延吉法院审理的首例此类案件。
据介绍,被告人吴某某在2020年5月至同年9月期间,谎称可以为被害人及其弟弟代办养老保险,骗取被害人人民币2.5万元。谎称可以为被害人办理律师执业证书及为其家属安排在编工作,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4.5万元,并将赃款全部挥霍。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吴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其尽快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17万元。
法官说法
养老诈骗案件是假借养老之名,通过诈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犯罪分子常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犯罪,手段百出,花样繁多。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群体应保持警惕之心,不要轻信他人,在涉及钱财问题时,应及时与儿女、亲属沟通商议,避免因自行决定而遭受财产损失。如遇诈骗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尽量收集、固定证据材料,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养老诈骗陷阱。
下一步,延吉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加大养老诈骗宣传力度,广泛征集养老诈骗线索,扎实做好养老诈骗案件的审判工作,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